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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纠纷,2014年十一月东莞第二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当事对方出了一份6级精神伤残鉴定,我认为这份鉴定有问题,但是如果我不认可就要我自己出钱重新做鉴定,为这件我已花光了所有积蓄,不想再耗下去了,我没有固定资产,就不理这个判决回广西老家了.事后我通过第三方才知,当事人本来就是个智商有问题的人,他的父母是近亲结婚,生出来的三个小孩有两个是弱智的,当事人就是其中之一,但我取证可能有点困难,现在对方已申请法院执行,把我列入失信人名单,我该怎么办?可以申诉或申请抗诉吗?谢谢解答1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6-10-0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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