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有块土地申请确权,镇府花了四个月,给份答复说证据不足,无法确权。完全推脱他们的责任。亲戚又向县府申请确权,县府又推给镇府处理,又花了三个月,镇府确权了,亲戚要求以县府名义确权,县府口头说镇府的行为就代表县府的行为,一样的。结果对方不服向县里申请复议,又三个多月过去了。县里回复说,镇府程序瑕疵,没调解笔录,没四至范围。所以不能维持。然后动员申请人撤销申请书,政府撤销确权书。花近一年时间又打回解放前!政府就这么无赖!乱搞不用负责的
房子验房时出现问题,没有收房,后面延迟了一年多才开始维修,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房产纠纷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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