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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以前是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我把房屋租给别人,现在合同有纠纷要打官司,法院要求确定房屋归属,我向当地居委会开具了房屋证明是我的,并且主任签了字,盖了居委会公章和街道办事处公章,并且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住址都是此幢房子的,请问这样可以向法院证明房子归属我了吗?

海南-文昌 发表于:2016-11-0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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