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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共有五个儿子,在1985年的时候把父母现有的五所院落分别分给了五个儿子,一人一个院落。当时五个儿子共同签署了分家协议,有家族中人签字,但父母并没有签字署名。后1993年农村宅基地登记时候,五子的房子因为当时是父母居住,所以就写了父亲的名字。其他四个兄弟都登记的自己的名字。后父母相继去世,五子于2010年将父亲名下,分家时分给自己的房子进行翻盖。请问如何确权父亲名下的房屋属于五子?

河北-保定 发表于:2016-11-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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