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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07年在越南胡志明市工作的时候和当地的一名越南男生结婚了,育有一子(中国户籍),2013年的时候回到长沙,到现在已经3年整,我没再去过,对方也没有来过,现在双方联系很少,对方也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请问我想办理离婚手续,要如何操作呢,最好本人不要去越南。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6-11-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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