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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好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六条能否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啊?换句话说该法条是不是只适用劳动仲裁啊?附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6-11-20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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