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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签订就业合同,用人单位甲于就业者乙只书写了就业期限,合同条文未明确说明乙方待遇福利情况。其中合同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问未明确说明待遇问题的这种合同正规不?如果未满合同期限,乙方有无申请辞职的权利,申请辞职用不用给甲方赔付违约金?

广东-东莞 发表于:2016-11-2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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