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南宁市发生车祸,死亡,我2016年11月13日下午接到南宁市交警的电话,面包车与电动车相撞,可是我14日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了解时,说我哥哥醉酒,自己骑电动车自己撞到绿化带死亡,现场找不到其他车痕迹,现场也找不到手机,钱包现金就一元钱,银行卡,身份证都在,交警说尸检报告一两周之内就可以出来了,现在第十六天了,在头上那天,在现场我们家属找到碎玻璃,请问大家,我接下来的,该怎么走,谢谢!
发表于 2016-12-01 17:27
向TA提问先看交通事故认定,是否有肇事人;另外若是和朋友一起喝酒后发生的,可以向共同饮酒人主张相应赔偿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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