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用人单位在重庆,在四川招用工人施工,施工地点在四川,四川的工人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现在重庆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人是向四川这边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呢,还是向重庆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先行支付?

河北-唐山 发表于:2016-12-06 21:30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唐山律师为你服务

刘俊国律师

李俊律师

陈瑞俊律师

杨杰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