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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9岁末婚先孕,和男朋友恋爱了3年,我怀孕后,男朋友要我打掉孩子,我不同意,他打了我,之后就疏远我,目前情侣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一周前孩子已经出生,分娩的费用我自己出。产后有胎盘残留引起的产后大出血,刮宫后造成我再也无法怀孕,目前在住院。请问因为怀孕我无法继续上学,无法工作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的不孕而产生的人生遗憾,分娩和住院费,还有孩子的以后得抚养费,我可以申请男方赔付吗?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6-12-2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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