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门面,是打算做早点小吃的,在租前,经过了代理房东的同意(可以做早点),但现在准备开张了,却遭遇物业的阻止,物业说是需要交付3000元钱的处理化粪池费用钱,否则不准经营!(物业应该和业主有经营范围的合同吧……)请问这样的情况 ,物业的说法合理吗?物业是不是可以直接阻止我的经营?
业主电动车在楼下,电动车钥匙没拿下来,丢失,和物业有关系吗?
人身损害2位律师回答请问如果物业不退装修押金怎么办呢?物业以房子阳台墙移出了点空调位为由,扣钱不退
人身损害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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