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原被告工作于同一单位,交往多年。被告于2014年12月XX日向被告借款人民币20000(大写:贰万)元,并写下了借条(具体见借条),被告口头承诺一年内还清全部本息借款。2015年后半年,原告多次找被告还钱,但被告说没有钱,不予以还钱,甚至电话也不接。被告是从部队自主择业的,每月有8000多元工资,完全有偿还能力。

甘肃-张掖 发表于:2017-01-04 09:23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张掖律师为你服务

周洪昌律师

李继新律师

宋军胜律师

王能能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