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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初我老公把车拿去抵押,月底(29号)还了款给小贷公司,他在上班,让我去帮他提车,小贷公司业务员把车交给我的时候只问是不是我的车,当时没有检查车子的情况,业务员撕掉合同把车钥匙给我就走了,我拿到车就坐车上玩手机,等我老公下班来开车回家,第二天早上,我找代驾开车去4s店做保养,发现车右侧尾灯撞坏了,当时拿到车的时候行车记录仪是被拔掉的,我老公来开车的时候才装上的,就是说我们拿到车到发现车被撞的这段时间我们自己并没有撞过,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有记录,然后找到小贷公司,当时的业务员不认,让我去找证据,我又报警看了地下停车场的监控,并不清楚,但是可以看到一点点是坏的,拍了照片 他们现在的态度就是说不清楚所以不认,我说我的行车记录仪可以证明我们拿到车也没有撞过, 现在这种情况下 我能告他们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7-01-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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