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一起交通事故。当地交通部门和当地政府处理了五个多月,未能处理,原因是起事方有人在地方当官。起事者年龄大无培偿能力。后经法院判决。当时交警处理按次责30%调解培偿费。怎么到法院判决按10%培偿了。一七年元月法院受理的一直没有人上门调查就下的判决书。二月二十一号就又下个什么通知。如果原告不能向法院提供被告个人经济信息和财产信息,贡法院执行。法院将终结案件。法院是收了讼诉费的,判决未能执行就结案合法吗。难道这就是中国的执政法律吗?

湖北-咸宁 发表于:2017-02-26 15:51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咸宁律师为你服务

詹志刚律师

陈俊律师

刘浜律师

冯云峰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