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因为国家修建公路房屋被征用,交通局出具了拆迁证明,后面在城里买了一间老瓦房,后来瓦房漏水,存在危房现象,就将房子傍边的水池,猪圈,牛圈,厕所,翻修成现在的平房,现在政府说是违法建筑,要拆除,今天去城建局问了,他们说拆迁证明不管用,需要政府出具搬迁证,搬迁到指定的位置才可以,我想咨询拆迁证明一点也不管用吗?政府也没指定我们需要搬迁到那里,我们还有合法权益吗?现在我们这里要规划,所以把外来人口的房屋都作为违法建筑来拆除,拆了一家七口都没地方住了
我13年在正兴云顶雅居买107平安置房,现在可以办产权了,卖方提出补偿12万,我该怎么办
拆迁安置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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