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前夫在吉林安图县,我和他去年办理的离婚手续,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五岁了,离婚前他就基本没有给过孩子生活费,离婚的时候协议上写着每个月给600.但是也没有给过。,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到孩子的抚养费吗

山东-青岛 发表于:2017-03-02 14:56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青岛律师为你服务

刘海律师

蒋春宁律师

马炳超律师

郭丽萍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