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十八年前。女方和男方生了两个儿子。过了一年。女方家里不同意他们在一起结果就分了。那时候是没有打结婚证的。两个孩子一直是女方抚养。现在过了这么多年。请问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抚养费么

江西-上饶 发表于:2017-03-16 16:43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上饶律师为你服务

雷文彬律师

洪美林律师

林文明律师

胡顺如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