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们个人,与工程建筑公司,与县教育局签订了《借款协议》个人借款给工程建筑公司40万元,月息一分利,约定2008年底前连本带息还款给个人,协议约定:此款由县教育局保证监督还付。2008年底,工程公司无经济偿还能力,县教育局缔约失信,13年以来,此款追讨无望,请问律师,我们应当怎么办?
老师进宿舍,未经本人同意翻东西叫侵犯隐私权吗?可以去教育局反映该情况吗?
人身损害1位律师回答一个8岁幼童遭遇老师性侵,现县教育局提出私了,我们应该提出多少赔偿为合适呢
刑事辩护1位律师回答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