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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之前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2016年12月22日到2017年12月21 试用期为2016年12月22日到2017年4月30日 之后是因为公司原因说没工程没让上班 直到2017年3月1日才让上班,公司让补签了个协议 试用期改为2017年3月1日到2017年5月31日。。。 这补充协议有效吗?

江苏-常州 发表于:2017-03-2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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