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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1月13日在瓜沥七彩小镇认购了一套房子,交了10万元定金,后来又交了16万,一共加起来正好是首付,当时买的时候开发商口头跟我承诺说银行的贷款利率是9折的,但是因为马上就要快过年了,过年前银行已经不办理贷款手续了,要年后才能办理了。所以我们就和开发商谈好了,过完年正月底前去签合同,办按揭。最近就是正月底了,我们去签合同,结果开发商突然说银行的贷款利率是9.5折了,之前承诺的9折银行变掉了,要我们接受。我们无法接受就没有签合同,开发商就跟我说,我认购的房子要没收了,定金10也不能归还,而且这周不去签就要给我发律师函了。想请问各位律师,我这种情况是开发商存在过错吗?打官司的话我们能赢吗?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7-03-2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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