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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本人在医院上班,2015.3签订合同 合同期三年 2016.12因为工作需要被单位安排培训 单位报销了培训得5000及经济补贴1000 ,回来并没有签订培训后服务期相关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离职,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可单位不签字 还要求进行赔偿,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需要赔偿吗?(三年合同上也并没有规定培训后服务期,直说如果违约按劳动法赔偿,可是没有写哪些相关约定)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17-04-0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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