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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签订店面出租,租期到2018年7月。我们营业到今,突然房东说房子收回,这房子是物业租房东,他再租给我们的。现在是说这房子不是物业是属监管中心管,监管中心要收回。我们装修等花不少钱,现在生意刚好就叫我们搬,一点不赔偿,我想请问一下这清况我们能拿到赔偿吗,他提前15天通知的

安徽-六安 发表于:2017-04-0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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