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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早上,骑电动车经过一台停在路边的小轿车旁边,小轿车突然开门,将人撞倒,当时没有感觉不适,又下雨,正好赶着上班,所以没有与车主追究以及要求入院检查,也没有报警,但是两三天后,开始头晕,抽筋,到27号入院检查后,发现为颅内出血,29号正式住院,30号手术,现在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能找车主进行理赔?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7-04-0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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