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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武汉江岸区南京路路口斑马线上被小车撞了,报了警,简易程序判决书已开出,对方全责。当天医院检查费用是肇事者委托同事来医院出的,第二天病情加重,我带他去协和检查,已经打电话让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来一趟,他们都没有来,第三天我老公在医院打针,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问我前期和后期费用。我想咨询 面对肇事者不管不问不垫付的情况,我自己垫付的检查医药费和家里人轮流陪护及餐费是怎么报销,一定要有票据吗,检查和的士票我都有,现在我请假及我爸妈请假和中午餐费没有票影不影响报销,还有我想咨询一下后期理赔的话我可以申请哪几项?

湖北-武汉 发表于:2017-04-2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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