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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1997年被统分至陕西省留坝县,(我家在陕西洋县)那一年开始不分工作了,至今,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还在那个县,今年年初,我去问,有没有什么赔倍我这20年未分配工作的工资补偿?………回答说没有?!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赔我这二十年未分配工作的工资赔偿!有法律依据吗?有先例吗?怎么起诉?

新疆-阿克苏 发表于:2017-04-2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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