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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请问:我弟弟于2013年10月向我借款64000元,于集美区工商银行转到他广东省河源市的工商银行,他们夫妻的户口在同安区。已经还款10000,请问,我应该去哪个地方起诉他们?

广东-河源 发表于:2017-06-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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