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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同老公结婚后做生意以我的名义办理信用卡多张,卡在男方手里,因感情不和分居许久,离开之前卡总共加起来是消费2万多元,离开后男方继续使用我名义下的信用卡消费至6万元左右,期间男方利用结婚证挂失办理我手机卡银行卡导致我无法接收到信息,近期接到银行通知偿还信用卡费用,我该如何起诉男方偿还超支部分的4万元债款,目前未离婚,去法院申请离婚时法院不受理,因为男方不肯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我无法拿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7-09-2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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