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你好: 我家人身在外地,但浙江舟山有一祖屋,在2016年初与共有人作民事确权官司,我們没有收到任何公告、通知书、裁决书及估价报告,在未判决下地方政府赶建设公园为由,在2016年6月20日在没通知下拆掉,判决后家人分得58平方米(19%),其他共有人签署取款(81%),地方政府这样做违法?我們想维权,想多些赔偿,你们有啥意见?收费如何?

浙江-舟山 发表于:2017-10-18 09:05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舟山律师为你服务

陈辉律师

张灵敏律师

温兴斌律师

方上校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