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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前天去洗浴中心洗澡,一天联系不上,事后被告知那晚公安扫黄被抓进去了。从同学那了解到,当晚在洗浴中心有小姐找他搭讪,但同学没理,连房间都没进去,都准备走了,就被进来的公安抓走了。而且进看守所后手机给关机,也没提出让我同学打电话之类的,当晚审讯后就按着我同学的手直接签字画押了。公安只说有小姐指认同学,就这么给定罪了,而且没有现场照片和摄像证据。只有一个口说无凭的指认。这种情况合法吗

江苏-徐州 发表于:2017-11-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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