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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左右,女方婚后办理公积金贷款为其父母购房,所购房屋女方父母居住,房产证署名为女方或女方及女方父母,女方父母出首付,后女方父母卖掉原住房还贷。离婚时男方有没有权利对公积金还款和房屋增值部分提出补偿。 这个可以开庭请法院调查 女方要起诉离婚

天津-天津 发表于:2018-03-0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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