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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厂房租赁合同。我们付了定现。 我与甲方签定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租金是11.8万元一年,合约是2018年2月13签了,厂房租赁生效日是2018年3月1日,付了五万定金,尾款声明要在2018年3月1日起七天内付清。但在3月7号前我们因为个人原因不想使用这个厂房了。跟甲方协商想转租出去。甲方当时是同意的。但是只是口头同意,但是我们的尾款就没有付了。现在我们厂房到现在没有转租出去,甲方就说我们违约不退还定金,还要收回厂房。 我想咨询下这事情得怎么处理合适。

浙江-温州 发表于:2018-03-1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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