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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未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并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发放联系卡。联系卡应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处理交通事故时限规定等内容。是否程序违法? 我只是想知道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没做这些是否程序违法 监督电话之类的当事人没必要知道?

广西-柳州 发表于:2018-03-2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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