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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我父亲没有从爷爷那里得到任何不动产也就是房子,因为厨房被三婶占走了。我们回乡下一个落脚休息地方都没有。现在怎么办? 现在我父亲过世 我妈妈户口在城市,我户口随丈夫迁到内地,我是否有权利拿回属于我家的厨房?乡下宅基地是否也应该有我的一份? 宅基地没有我的份了是吗?但是厨房应该属于我的对吗? 现在刚好赶上村里要统一办理登记房产,通知有房的把身份证交给村长,如果我们这个时候不争取,那厨房就真的完全落在霸占我家厨房的亲戚手里了,以后想再挣也没法挣了对吧 我们没有70年代购买厨房300元的交易证明,能证明这个事的爷爷,四公,爸爸,过世了,虽然二婶知道,但不一定愿意出来帮我证明。如果按照继承法,我爸爸也应该得到一些东西吧?可是,我爸爸既没得到一个房子,也没继承到一分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我们应该得到哪些权益?

海南-海口 发表于:2018-03-2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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