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经营范围里没有的业务,却和我们签订了合同开展此项业务,随后业务进行无法让我方满意,还损坏我方机器资产,并将我方机器资产发送到合同商议之外的地区还刻意隐瞒地址,扣留我方机器。虽然现在我方收回机器,但是其中的机器损坏以及此期间我方机器无法生产的损失是否能获得赔偿
发表于 2018-06-01 09:50
向TA提问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公司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与你方公司签订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经营规定,合同是有效的,关于你们双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可以致电400-668-6166,电话沟通便于了解具体案情,为您及时维权。
企业要求退休员工必须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缴纳高额税费,请问这违反《企业年金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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