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拆迁安置房先后抵偿给二位债权人合法吗 第一位债权人,没有要到借款的情况下与债务人签订的安置房买卖房屋合同 第二位有债务转让协议就是债务人将房屋给第三人,有第三人给债权款 第一位130万元第二位190万元

安徽-滁州 发表于:2018-06-12 17:32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滁州律师为你服务

张家和律师

江海俊律师

许文春律师

张选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