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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婚案件,先在刑警报案,后来经检查院法院审查,最终给存疑不起诉,经过本人努力,又拿到新证据,但刑警说己立过案,不能重新在立案,让找检查院,检查院说已给存疑不起诉,让找上一级检查院申请或者自诉到法院,后来觉得麻烦,就自诉到法院,法院立案后,却又说找不到被告人,还说刑事案不能公告,望专业人士给我指导一下,这事怎么办

山西-运城 发表于:2018-06-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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