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劳动派遣职工,现在工作单位以我威胁顶撞公司领导和违反公司叉车操作规范及考核标准为由给于辞退通报,办理离职手续时看到派遣单位以我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为由给予开处处理。我只是一般性的违章,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的经济损失。威胁和顶撞公司领导更是理由牵强。我想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个人的权益,是不是应该先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应去现公司工作的仲裁委还是去派遣单位的仲裁委。同时我有哪些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益。谢谢!
由于我跟领导工作上的分歧大吵了一架,公司要开除我而不赔偿我,合法吗?
劳动纠纷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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