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律师:二人合伙开店,本金用完,资金断裂,债务压头时,一合伙人不但不行使权力共同承担债务,反而纠缠要清算撤资,致使全部债务由另一人即注册的负责人独自承担。为不让店马上倒闭引发混乱,这位负责人只好独自再举债撑店二个月,好不容易等来了一个转店的机会。 为防转让失败,他有权避开那位合伙人的纠缠,独自谨慎操作,以保成功转出从而有效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吗?这不叫侵权吧?
因加盟代理的项目运作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收益,要求退还代理费用。寻找全风险律所全权代理案件。
合伙加盟2位律师回答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