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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你好,本人于2018年6月办理退休时才知道被原单位于96年以连续旷工3年半予以除名。实际情况是本人于81年参加工作,91年初因患癌症住院治疗一年半,92年下半年出院后一直在家养病,单位于96年以93年元月1日至96-6-30止连续旷工3年半为由予以除名。2018年以前本人及家人未接到过单位任何通知。请问现在我能起诉原单位除名无效吗?

四川-凉山 发表于:2018-09-2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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