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20年出来后,第一找省高院申诉5次,不理。省高检1次,无回复。案件详情很简单:我既不在现场也没有作过案,我只是另一个指称所谓的同案犯的死罪替身!案发前的犯罪嫌疑线索还是我向市公安提供的。结果来了:只判无期的所谓“从犯”一口咬定是我“伙同”并“实施”犯罪!我就成了主犯不是!死刑就这样错判给我了!!还得感念省高院当年的不杀之恩哦!把我从死刑改判为死缓。否则我今天也没机会打字给大家看啦。找到北京最高院晚住宿白天排队等候,结果也只是“等我们发函省院?回家静侯吧~”找律师都说申诉太难!几万十几万诉讼费我也付不起也借不到。杨乃武还在慈禧没死时翻了案,我就不信如今盛世没有一个人出来帮帮我?!就只需再审一次!是就杀,不是就还我清白!我用整个无辜青春名誉等代价都换不回(当年审判员而今副院长们)你们的职业道德良知吗?法律公平正义究竟在何方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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