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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食用盐生产国企职工,2005年12月29日县政府下文冻结企业资产资金帐户,以执行省政府批复云南化工行业整合决定企业转让,县政府与云南盐化签定转让协议,指由县财政移交企业资产给盐化(注:踢开企业组织机构),直到盐化分支机构成立时解冻。企业职工强烈反对,县政府视而不管,反称他是行使所有者权利,职工不服,信访多年无果,2007年曾经以职工名称起诉,法院说国企改革找政府,提出的信访事被终结,职工可诉讼

云南-思茅 发表于:2018-12-2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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