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食用盐生产国企职工,2005年12月29日县政府下文冻结企业资产资金帐户,以执行省政府批复云南化工行业整合决定企业转让,县政府与云南盐化签定转让协议,指由县财政移交企业资产给盐化(注:踢开企业组织机构),直到盐化分支机构成立时解冻。企业职工强烈反对,县政府视而不管,反称他是行使所有者权利,职工不服,信访多年无果,2007年曾经以职工名称起诉,法院说国企改革找政府,提出的信访事被终结,职工可诉讼
请问大家 关于辞退职工补偿 N 是你在公司服务的年限,1是你找工作的时间 有这个说法吗
劳动纠纷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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