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款离婚怎么处理?
发表于 2020-11-27 16:38
向TA提问第一、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第二、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是这样约定的: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这样的约定处理方法之后呢,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我想咨询下,婚姻持续期间的夫妻个人名下存款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刑事辩护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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