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分手后怎么分割?
发表于 2020-09-04 17:45
向TA提问1、法官要看双方是否有明确共同购房的意愿?
首先要明确双方是否有共同购房的意愿,这个是案件审理的基础。如果只是男方单方购房,那就是男方的财产,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2、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否办理了房产证?
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一般根据双方的实际出资款来确定房屋的分割比例。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办理系争房屋的产权过户,没有法院的判决书,开发商也只有配合过户到男女双方两人名下,无权擅自将系争房屋的产权直接过户至男方的名下;但是如果法院判决系争房屋归男方所有,并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折价款,则开发商要尊重法院判决,将房产直接过户给男方。
如果办过了房产证,并且约定了按份共有,就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就行了。如果男方出钱,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要看是否有赠与协议或者共同买房的协议。
由于同居期间还不是夫妻,房屋一般不会自动认为是共同共有,除非书面协议特别约定共同共有。
3、房屋是否有贷款,房屋是否被银行抵押了?
因房价高企,大部分年轻人在购房时采取首付+贷款(商业贷款和/或公积金贷款)模式,如果纠纷发生时,涉案房屋尚有贷款未结清,因涉及第三人银行的利益,一般法官需要增加贷款银行为诉讼的第三人,第三人银行一般会要求先结清贷款,消除抵押权,然后才能同意进行产权变更。男女双方还完贷款,消除抵押,才能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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