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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在离婚前有一套共同房产抵押给了银行,离婚后房产归我,协议贷款到期后他把款还了再过户到我名下,但现在问题是他还不出贷款,只能借高利贷继续转贷,因房子没过户,都得要我签字。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想让他写个欠条给我,金额是房产的市场评估价,万一房子因无法还贷而被法院拍卖掉的话,我凭借条起诉他还款?请问律师这样行得通吗?如果可以,那借条应该如何写才能保证法律效力呢?

四川-巴中 发表于:2015-12-2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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