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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是女的,今年30岁,已婚,有两个孩子,爷爷现在90岁,爷爷有四个子女,都是正常人,有正常的家庭,爸爸是老大,结婚后爷爷给他分家,分了一间小房子,爸爸10年前去世了,现在叔叔和姑姑要求我赡养爷爷,请问,我有义务赡养爷爷吗,如果有,这个比例如何划分,如果没有,我家以前分的这个小房子需要还给叔叔吗?

重庆-涪陵区 发表于:2019-02-1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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