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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江某乙:邢某丙:某典当行丁:某代办甲将自有车辆卖给乙,甲丙介绍丁给乙办理银行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乙均签字,(期中各种资料都由丁全全负责,包括流水,学历,单身证明),银行提前放款到丁公司,丁直接将银行下款给付丙,丙收款后拒绝给付车辆,理由为甲没还清欠款,乙没有收到银行下款,也没收到购买车辆,所以没有还款,现丁已起诉乙起诉案由:追偿权纠纷起诉种类:给付之诉审限起始日:2019年2月13日审限届满日:2019年5月13日

辽宁-本溪 发表于:2019-02-19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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