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新房全包的工作中师付受伤了,户主要负责吗
发表于 2019-03-20 09:42
“装修包给别人”,双方当事人属于承揽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揽合同方面的规定,户主属于定作人,装修干活的人属于承揽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照双方约定给付报酬。工人(承揽人)出了事,如果不是户主(定作人)的过失造成的,户主(定作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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