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和前夫两年前和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签订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那份协议在民政局存档盖章的。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孩子的监护权更改为男方,双方签字盖了手印,但为去民政局存档盖章,现我要去办理准生证,证明和前夫的孩子归男方,这份协议有效吗?

江苏-南通 发表于:2016-06-16 15:31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南通律师为你服务

顾娇律师

丁威律师

喻显梅律师

沈秋旭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