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早在1993年刚分家的我,因房屋漏烂又是滑坡,就用我父亲的名义,在自己的自留地和承包地上申请建房,经县乡村社各结政府批准。于1993年2月。获得建房许可证,1993年10月房屋竣工。1993年12月3日。我也建好房屋的宅基地。被当时的社长卖给了乡政府。在1994年的2月16日。我的建房许可证所所有文件全部被政府注销。并把我的土地和房屋无偿划拨给当时县政府一个当官的老、婆经商,这些文件我全然不知。也没得到过任何补偿。你没有签过任何协议。一审宣判说他是合法手续征地,这种偷盗,抢劫。还是合法。像我们这种底层老百姓该办呢?

重庆-綦江 发表于:2019-07-18 14:58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綦江律师为你服务

程功律师

何其林律师

周良桃律师

李林芳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