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兰英利用关系网和保护伞串通行政机关,在办理“昭化中医康复医院”行政许可过程中,于2014年10月31日获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的项目经理职务,然后利用职务便利,事后伪造早于获得经理职务委托书1个月前的白条子《广元市昭化中医康复医院法人更换说明》,在许可机关违法获得法定代表人身份,一直隐瞒王明富“证都没有办下来”“证办不下来”,于2014年12月30日个人缴入50万元注册资金违法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广元蜀北中医康复医院”,最后以违法个体单位侵占王明富和康复中心联合投资3089万元的国有合作医院。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